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7-30 08:37:26
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报告[此文共10921字]

第一篇: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报告

为了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5月份开始,历时六个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了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求公平、求服务、求发展、求和谐”的四求主题实践相结合的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动员到位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制定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评议代表大会,认真学习,培训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同时为了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救灾办、办公室、殡改办、社会事务科以及各创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组长统一领导,副组长总指导协调,其他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指导协调。各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行风建设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印发了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以及组织领导,责任和措施。各创建单位通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服务宗旨意识,全面提升民政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力争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真正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组织评议,注重实效

今年我县民政系统参评对象是4家单位,分别是县殡仪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左店乡敬老院、县岗集镇敬老院。同时我局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目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督导为辅的方法对参评对象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政务公开、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治理各种不正之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其他中心工作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邀请我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作监督员,参与评议监督。

重点是注意实效。1、部署快、推进快。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及时通报行风建设情况,确保活动扎实有效。2、沟通勤、走访勤。各参评单位与行评代表、建立了沟通和反馈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局领导与领导组成员与多位行风监督员们,冒着酷暑、不辞劳苦,对基层窗口单位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3、环节细、自查细。坚持边评议、边反馈、边整改、边提高的动态化推进,在环节把握上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同时加强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制定各项工作的量化指标,进行不定期检查,增强自身“免疫力”。

三、征求意见,查摆问题

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别在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县殡仪馆、各乡镇敬老院等单位增设24个意见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查摆出来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主要评议内容:

1、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关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纠正损坏人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整改落实情况;

3、实行政务公开、办公事务公开的情况;

4、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岗位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5、服务收费标准上墙;

6、文明服务、廉洁自律和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这一阶段的行评工作主要是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并且督促各部门对自身存在的行风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

四、认真剖析,采取措施

针对自查出现的一些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同志,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多次深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补差补缺,采取对应的整改措施:

1、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改进不相适应的工作方式方法,理顺内部管理关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2、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规范程序、文明服务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责任考核形式,进行责任考核。

3、继续实行接受监督,坚持窗口部门设立意见箱、服务满意情况调查表等,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促进部门行风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县民政局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牢牢把握契机,努力开创创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新局面。充分认清加强行风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民政服务得到群众认可的关键所在,只有将行风建设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互联互动,才能够真正“长效化”、“实效化”。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将面临诸多挑战,行风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把今天的成绩当作明天的起点,牢记并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共同推进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第二篇: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区民政局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2014年,中捷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大力推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了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广大干部职工致力于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的成果,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办实事、求实效,认真做好二级联动、创新方式、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等文章,进一步提高了行风建设水平,促进了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做好二级联动文章,建立抓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持久的工程,需要长抓不懈。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建立区、公司(社区)二级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证了行风建设常抓常新和持久深入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区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办公室设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行风建设具体工作进行安排、调度、检查。各二级单位由民政助理负责检查行风建设的具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二级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年初,民政局召开会议,具体研究行风建设工作,根据上年度行风建 ……此处隐藏6373个字……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承办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提出的“抓环境、促提升”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宗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殡葬改革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意识,发挥保障作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祀,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为推动“抓环境、促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我市文明和谐的软环境做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部门协调,实现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争取配合,部门联动,针对辖区殡葬市场及群众关心的丧葬用品价格及服务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对个别公墓流动销售墓地及虚假宣传欺骗群众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祭祀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工作,认真查找不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加大安保资金投入,配齐消防器材,完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保证各项供电、消防、

红外线报警、烟感报警、监控系统、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业务工作,杜绝业务差错发生。

(三)创新服务方式,体现诚信为民。清明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打在关注民生和便民、利民上,增加免费服务项目,给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免费服务用品,并将为群众提供的用品放在显著位置,标识清晰,让群众一到单位就能感受到今年清明节的新变化,感受到文明诚信和人性化服务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公墓可以考虑为特困群体服务,适当推出万元以下的“低价墓或特价墓”,要落实好服务公开和对群众的八项承诺,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执行好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杜绝搭车收费等行为,认真执行对特困群体的减免政策,切实发挥自身保障作用。

(四)加强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完善服务反馈制度,继续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单、公开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各单位员工要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务中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典雅、行为规范、热情周到”。要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人员要做到业务熟练,对群众咨询或反应的相关问题,是职责范围并能解答清楚的要及时、耐心解答,不搪塞、不推诿,对不是业务范围或不了解、不清楚的以及当时处理不了的疑难问题要逐级报告,力争问题圆满解决。 (五)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各区、县(市)民政局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作用。宣传殡葬战线上的好人好事、服务标兵等。积极指导社区建立公祭堂,提倡错峰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祭祀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各殡仪单位要采取广播、悬挂标语、横额及拱门、彩球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的宣传,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故人”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

四、工作步骤

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全员动员,对清明服务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部署。要教育职工提高对“行风建设月”的认识,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组织职工学习民政部“行风建设月”活动方案和我市“行风建设月”活动方案精神,学习服务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市局将在3月15日组织相关新闻单位记者召开“新闻通气会”,同时,将其作为“行风建设月”的启动仪式。

(二)完善措施阶段(3月21日—3月25日)

各区、县(市)及各殡仪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清明服务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各项制度和措施进行充实完善,开展安全和业务工作大检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强部门协调,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络,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6日—4月11日)

各单位按照“行风建设月”考核办法进行实施。市局殡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月”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标准附后)。

(四)总结阶段(4月12日—4月15日)

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开展“行风建设月”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局殡管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召开全市清明节工作总结会议,对在清明期间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清明历来都是群众祭祀的高峰时期,也是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殡葬工作的敏感时期,更是殡葬系统最紧张、工作最繁忙、工作压力最大的特殊时期。各地要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行风建设月”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行风建设月”方案,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开展好“行风建设月”活动,市局成立了“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清明服务及“行风建设月”具体工作。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殡管处处长颜雪飞同志、市局监察处处长邹竹平同志担任;成员为董德滨、李路明、栗群、何清才、高敏、高波、岑力青、刘伟。

二是细化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行风建设月”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活动,使职工的精神面貌有领导的改善,促进服务能级的不断提升。要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加强安全投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及时关注社会舆论和群众反应,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确保清明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善于总结经验。各单位要不断创新清明服务工作方式方法,要收集清明工作资料,善于挖掘经验性的事物,总结典型事例,弘扬殡葬文化。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在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务必于4月2日至5日下午15点前向市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殡管处)报送《201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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